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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和农民中职教育等相关工作部署的通知》(晋农发[2024]80号)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部署实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面向全市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情况
1、招募范围与对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招募人数
根据全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农技推广工作需要等,围绕主粮生产、油料扩种、动物防疫等工作重点,按照划片分包、覆盖全市的服务要求,计划招募3名以上特聘农技员(至少有一名粮食专长的特聘农技员)。
3、招募条件
(1)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能熟练利用电子设备开展技术服务,男女不限。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行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人员岗位职责及要求
1.帮助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干部,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产业带头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广示范农业主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宣传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宣讲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农业领域相关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服从市农业农村局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三、需提供的资料
1、《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纸质1份及电子版);
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
四、招聘程序
1、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持所需资料至永济市农业农村局302室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在8月10日前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技能考核:分笔试与现场考核,将于8月中旬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考核分别为申报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经历;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提问。
4、确定人选及公示:(1)经技能考核专家组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上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2)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
1、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协议管理,不改变其原有身份,只按服务情况支付服务费用,不再享受其它任何经济待遇,所需费用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列支。
2、服务绩效情况由农业农村局以服务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协议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接受监督、考核及管理的人员,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4、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服务期限
结合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与建设补助项目服务特聘计划要求,实行年度聘用制,原则上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期为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底。
附件:永济市特聘农技员申报表.docx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