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品牌运城
›
百科进阶
›
常识【证房屋】违建大部分证,那证房一定就算违建吗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常识【证房屋】违建大部分证,那证房一定就算违建吗
2045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7-31 18:07: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故事:这之后,拆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赔偿吗不惧未来,敢打敢拼,在市场上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掌声。
“老刘,县里因为要修公路,马上进行征收,咱家宅基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了,高兴不”
“什么,征收哎哟我的天,咱们家没证啊,肯定会被人家认定为违建的”
“咱家没证不会吧老刘,要不咱再回家找找”
“错不了,咱家是1980年那会儿建的,那会什么都不懂,哪有时间**啊!”
“听他们说,只要你没证就不给你补偿!这可怎么办呀”
老刘与他老伴的对话每天都会在各个地方出现,原因他,非就是关于证
房屋
=建筑的问题。可是,在这里要给大家提个醒,建筑虽然是证房屋,但证房屋不一定是建筑。
违建的认定:
违建的认定大家都知道,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就规定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至于为什么没有处罚您别急,该法第六十五条就直接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没有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当地行政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换句话说,就是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可以依法进行拆除。
“如果没有上述的两个证件,是不是就要被认定为违建了”
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以认定是违建,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我们还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用地批复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来进行证明。(乡村)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话,我们可以根据并联审批部门(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抄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进行证明。所以,并不是没有证件就代表是违建。
“那老刘的房子真的就要被认定为违建了吗,一点儿补偿都没有,心疼老刘”
你大可不必担心老刘,因为接下来我所讲的问题就直接解决了老刘的烦恼。
“不卖关子了,赶紧说吧”
其,认定该房屋是否是违建还应该关注一下时效问题,当地房屋征收部门认定该房屋是否是违建,主要依据的就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或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而做出的。大家都知道,《土地管理法》是1987年施的,《城乡规划法》是2022年施的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2022年施的,那么像老刘这种情况则可以根据2022年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该《通知》规定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后至今未扩大的,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结合上述《通知》来看,就是老刘的房子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前建造的而且只没有扩大应该按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是什么啊”
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太好了,那这样老刘的房子就不会被认定为违建了”
如果您的情况也像老刘一样,那么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护利益,我写这篇文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您咨询律师、请律师,而是让您懂得如何进行维护利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利益,如何正确维护利益。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