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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公告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为充实廉洁征兵监督员队伍,切实践行“阳光征兵”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建立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的有关规定,县征兵办计划选聘一批廉洁征兵监督员,请对照以下标准条件,广泛动员,认真推荐,积极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5日18时截止。
一、选聘对象
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应征青年家长和热心群众中遴选产生,有军队、机关、纪检监察、公检法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选聘条件
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 保存
发布党,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品格良好;
(二)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能积极参加培训,努力配合垣曲县征兵工作;
(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四)有相对宽裕的时间和精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离退休干部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他类别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聘用期限及名额
廉洁征兵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聘用期一般为1至2年,聘用期满自然解聘、组织续聘或补选。县级征兵办聘请5名,人员类别不少于3类。
四、工作职责
廉洁征兵监督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学习宣传廉洁征兵政策规定,引导广大适龄青年自觉依法应征、廉洁应征;
(二)监督本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
(三)收集群众反映征兵工作从业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征兵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四)根据需要开展对下级征兵工作机构的监督;
(五)完成征兵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注意事项
廉洁征兵监督员为兼职型的社会公益岗位,无工资待遇,报名(推荐)时间截止后,由县征兵办择优遴选确定拟聘用廉洁征兵监督员,组织集中培训与审核,通过后颁发聘书。同时,按照规定,经县征兵办综合选定的廉洁征兵监督员,其相关信息将于征兵期间向社会公示(包括姓名、电子邮箱、监督电话、身份类别等)。
联系人:垣曲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卫志强
报名电话:17636374613
报名地址:垣曲县新城镇高速路口武装部
垣曲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