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品牌运城
›
百科进阶
›
说一说:被拆迁人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说一说:被拆迁人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
2050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8-13 11:41: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一、被拆迁人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长期以来拆迁还没有签字,家里被强拆了怎么办就有著不凡的发展速度,相信未来也是一如既往,势如破竹。
被征收人没有查阅到拆迁信息时,可以写申请书向
房屋
征收部门申请拆迁信息公开,对房屋拆迁情况进行了解,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或者称、;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称、;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二、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处罚:
《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另根据第十五条首款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小程序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