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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厂房拆迁】厂房拆迁不能打包补偿,生产设备损耗也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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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3 16:14: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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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知道,工厂拆迁因其特殊的情况,拆迁期间对工厂的各项评估及后期的补偿也非常繁多,而很多地区为简化工厂厂房拆迁的工作流程,对厂房拆迁进行打包赔偿,从而使被拆迁人对补偿细则不满意,引起纠纷,小编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厂房拆迁不能打包补偿,生产设备损耗也要赔偿。作为行业的代表,房屋拆迁律师咨询需要给同行们做出一定的表率,在产品质量上要一路领先才可以。















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厂房进行征收拆迁时,生产设备的损耗赔偿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拆迁中哪种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经营用的房屋是可以获得停产企业损失的,例如商铺、写字楼、厂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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