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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企业拆迁】以环保处罚促拆迁时,企业或许可以这样做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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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4 16:25: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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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环境的恶化,近些年来,不断进行环境整治,对一些排污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都被要求暂停整顿或停止生产、经营。但也有一些环保整治并非真的为了“环保”,而是要达到拆迁的目的。通过不断下发环保处罚逼迫企业家主动低头,以环保促拆迁,加地方拆迁进程,降低拆迁成本。今天由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遇到环保促拆迁,企业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换言之,我们应该深入了解违法强拆房屋国家赔偿的标准的发展规律,为整个行业带去新的生机,让市场焕发生机。







首,企业应当保证自己的经营系合法的,占地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或使用权,还需要拥有营业执照、环境评价、排污许可等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许可。比较重要的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确保拥有环保测评手续,达到环保标准。















第二,企业面对高额的环保罚款时,应当判断该处罚方式是否合理。根据《环保法》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排污不达标,且拒不改正时,可以将每一天的排污行为视为一个单独的行为,按日计罚。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环保部门在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后30日内,进行复查时若发现排污者已经改正排污的行为或者已经停产、停业、关闭的,则不应当再启动按日处罚。







第,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利用职权对企业施处理,若企业在认为该处理不合理时,企业可向该行政机关上级机关提起复议。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有权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从而维权。















维权建议:当企业在拆迁之前或拆迁过程中面临环保处罚甚至关停时,不要恐慌,要坚定维权信念,及时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协助,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自我救济,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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