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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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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5 08:54: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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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实施办法

为继续做好我区下半年促消费工作,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者购买力。盐湖区将发放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遇见运城  享购盐湖”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5日---10月25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消费者申请核补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资金,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

  三、资金投入

  200万元。

  四、核补对象

  (一)参加商户

  盐湖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对月度已提报入限申请资料及达到入限条件,但需2024年统一入限的企业,纳入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活动。具体名单由盐湖区商务局结合实际审定和动态更新调整。

 (二)参与对象

  从盐湖区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活动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需在盐湖区办理车辆上户登记。

  五、补贴额度

  消费者根据购车发票金额补贴2000-5000元,分为三档,第一档: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2000元/辆;第二档:发票金额为10-20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辆;第三档:发票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

  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数量以消费者提交申请先后顺序为准,直至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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