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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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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8 08:37: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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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第35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梳理总结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那志茂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检视整改,机关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党性锤炼和思想洗礼。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运用好经验好做法,更好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读书班、讲党课等学习制度,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觉悟,打牢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根基。要常态长效开展纪律教育。着力推动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贯通衔接,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警示录忏悔录、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充分利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拓展纪律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坚持不懈抓好纪律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各机构负责同志要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行监督责任,巩固人大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全力以赴推动运城发展。聚焦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助力全市实施重大改革攻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运城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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