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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党员对国的反思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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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9 13:50:5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原标题:一位国企老工人、老党员对国企改革的反思与建议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作者:竹丁

国有资产转让给你了

国企老党员对国的反思和建议

国企改革,“十四大”后的二十年,走上了一条大偏颇之路—“私有化”。从理论到实践,“私有化”甚嚣尘上、大刀阔斧。什么“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障碍生产力发展”,什么“国有比重过高”、“国企管理落后”,什么灵丹妙药是“一私就灵”、“一股就灵”,顿时乌烟瘴气起来。大刀阔斧,则是直接砍向数以万计的大中型国企,使之被侵吞、被瓜分,被超低价出卖、被管理层收购,导致数以万亿计的有形、无形资产流失;则是直接杀向国企的主人,使之身份变、地位降,更有数以千万计的被“一刀切”—下岗。不错,垄断行业和一股独大的未改姓,可还是“国”字当头,意味着弊端依旧,仍为上级部门肆意享用的“唐僧肉”,竟成了高管人员贪腐无度的“小金库”;更为严峻的是,“化”出一个既得利益全体,它在吞噬国企里生,在搞垮国企里长,是深化国企改革的拦路虎。对此,中国共产党人必须猛省,承认包括国企改革在内的社会主义之路,是一条探索之路,出现大偏颇、不进则退和阻力,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必须认真反思、深思,清醒的认识到国企改革是一场输不起的改革,吃一堑长一智,才能冲出山穷水尽的“无路”,踏上柳暗花明的新征程。
认真反思,主要有三:  
       首先是在理论上。
《共产党宣言》;“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因为现代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筑在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削上面的”,所以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建设社会主义,必然始终以消灭私有制、以公有制取而代之为奋斗目标。唯此,才能铲除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基础,才能筑起、完善自己政权的基础,保障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人地位。诚然,恩格斯在回答“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的问题时明确指出:“不,不能……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这个“所必需的”条件还不具备,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竞争、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因势利导、为我所用,更是有益的。时至今日,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就是证明。但大前提是,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其它所有制经济为补充,决不允许“喧宾夺主”。即,只有牢牢把握“公”长“私”消这个总趋势,才能在竞争中进退有据,这与自觉不自觉地把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夺来的、共和国第一代工人阶级用辛勤劳动和无私贡献做大的家当拱手让人,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码事。一句话,背离老祖宗关于“消灭私有制”的基本理论,对资产阶级私有制理论情有独钟,大搞“国退民进”、“公退私进”的为他人做嫁衣裳,必然要一“退”退到解放前,一“进”进到三分之一殖民地、三分之一封建割据、三分之一资本主义的苦难社会。

  其次是在实践上。总设计师强调:“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国企改革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亦是自我完善。即,除弊兴利,增强活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十四大”后,由于迷信“私有化”,导致实践上谬之千里。
  一曰“政府包办”。“十二大”、“十三大”期间是“政企分开”,“利改税”、“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积极进取”、“稳扎稳打”,使企业向“四自”目标迈进了一大步,活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职工得小头”的三者利益关系得以理顺,均有增长。“十四大”后则是“政府包办”,刮起“拉郎配”、“靓女先嫁”逆风,使效益好的企业、企业的优良资产改姓,优势丧失,只有等死了。其大逆在于,国企又退回到改革前的“政企不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无人负责的弊端更严重了,即便企业被卖光、掏光、赔光,也不会有官员被问责,有高管被追究。
  二曰“大刀阔斧”。“十四大”后的大刀阔斧,损失极大,伤害极大,包括党的形象。如下岗:我们知道,上亿的国企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主体,他们对党最热爱、最忠诚,数十年如一日的爱厂如家,默默奉献,可相当一部分因为年龄被“一刀切”了。他们根本想不到,没有一点精神、物质准备,只能夜里夫妻、父子、母女抱头痛哭,白天见人不敢抬头。用一位老工人党员的话说,就是“我们被赶出厂的大门,被赶出党的怀抱,为了活命,我们四处奔波,有给资本家打工的,有在街头摆摊的,还有的家属背着小凳子在街边餐馆门口擦皮鞋的,更有的女职工,做不光彩的事”。这,就算“亲者疏”,“改革需要成本”,“企业的主人甘愿牺牲”,可未下岗的怎么看,还能有与企业共命运的积极性、创造力和智慧吗?可“旁观者”怎么看,共产党对自己的阶级基础也下得了狠手……。
  三曰“严己宽人”。“十四大”后,私企成了宠儿,国企成了后娘养的,竞争环境是宽前者、严后者,使国企输在起跑线上。如“增值税”,国企得老老实实地上交销项减进项得17%,而私企,可以不要、少要增值税发票,降低原材料成本,不开、少开增值税发票偷税、漏税;再如社保基金,国企得一分不少地上交工资总额的17%,而私企,可以通过少核定工资总额少交、甚至不交;更可怕的是,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国企是首当其冲,只有当“冤大头”的份,而私企,只要“意思意思”大小官员,就可以了事。如此宽严、如此重负,何谈公平竞争,国企还能生存下去吗?
  再次是在路线上。“十四大”后,一反“十二大”、“十三大”期间坚持的“动员整个工人阶级,在……改革中站在最前列”的群众路线,依靠鼓吹“一私就灵”、“一股就灵”的专家、学者、教授,即坚持一条“精英路线”,使起步阶段初见成效的国企改革蜕变为“私有化运动”。对此,精英们毫不隐瞒:“90年代迎来了重大变革,在工业企业出现了私有化。”继“出现了”,则是泛滥了,成灾了,争夺资源无孔不入,假冒伪劣无处不有,营销手段无所不用,不仅在败坏公有制经济,同时在败坏党风、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对此沉痛教训应当反思,更有必要深思,即为什么“精英路线”能取代群众路线?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工人群众,是缺少“尊重知识”的知识,缺乏“尊重人才”的人才,可把这当成不依靠的理由,无疑是本末倒置、坐错板凳,标榜马列却一点不懂马列。真正马克思主义者、真正共产党人的态度和做法,只能是缺少可以补充,缺乏可以培养,因为“党的生命线”—群众路线—包括“武装群众”。“十二大”、“十三大”期间坚持的群众路线,恰恰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新鲜经验。即,各级党组织、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党群组织,为“武装群众”,开办和组织多种多样的夜大、业大、自修大学和职工读书、学理论活动,使新一代工人阶级通过学习文化和科技知识,向“现代化”成长,更通过马列主义和改革理论的“外部灌输”,完成由“自在”向“自为”的成长,自觉地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成为国企改革的主力军。这一新鲜经验,追根溯源,是《共产主义原理》中“最主要的措施”之一:“把教育和工厂劳动结合起来”。其弥足珍贵在于,“工人运动不能自发地产生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需要对工人阶级的第二代、第三代……进行马列主义的“外部灌输”。
  综上反思,不难得出结论,即国有企业的弊端集中到一点,就是“国有”。以“私有”取而代之的“除弊”,无疑是饮鸩止渴,自毁社会主义基石;仍“国有”下去的不除弊,必然是不变则变,或蜕变为“官僚有”,或化为“乌有”。那么,如何除此大弊端呢?笔者认为,不同于“斯大林模式”的“南斯拉夫模式”中的“社会所有制”可以借鉴。社会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高级形式”(铁托语),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统一在人民拥有上,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完成企业“四自”,为其做强做精做大,开括出恁鱼跃、任鸟飞的广阔海空。
  借鉴社会所有制,不能生搬硬套,而是要完善、发展,使之具有中国特色,发扬光大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即列队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币……之中,定名为“人民所有制”。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通过人大立法,依法成立全国人民所有制企业管理委员会和中央、地方人民所有制企业管理委员会。其组成,人民所有制企业代表、社会各界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分别由同级总工会、同级政协、同级政府选送,由同级人大任命或罢免,每届任期六年,可连任。其机构职权依法设定、行使,包括设置秘书处和专门委员会,秘书长为总召集人;通过派出机构或专员,对企业的经营方向、转型转产和年度、长远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组建以人民所有制企业为主、其它所有制企业自愿参加的电子商务市场,为其供、销服务,并收取会费和服务费、广告费,但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企业所有权、股权拥有者的身份征收上缴利润或参加分红;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对同级人大负责。
  第二,人民所有制企业设企业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其组成为基层工人代表、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其它股东代表或社会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其职权类同董事会。
  第三,企业的总经理,由本企业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选聘,可是职业企业家或企业内外的胜人者,其责、权、利和任期,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四,人民所有制企业管理委员会和人民所有制企业,设置党组或党委,以保证党的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企业由国家所有改革为人民所有,可行、可操作,更意义重大。
  一是企业由国家所有改革为人民所有,具有决定意义。它从根本彻底地废除了“国”字这个大弊端,不仅拨正了“私有化”的大偏颇,更能保障不陷入“乌有”、“官僚有”的泥沼;既坚持了公有制性质不变,又在形式上完成了“自我完善”。做为重中之重的改革,它的成功将为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集中体现。
  二是人民所有制企业两权统一的实现,意味着其保值增值有专门机构主管,有专职人才负责、有企业主人和全社会的同心合力,不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现代企业制度指日可待,更是“求生存”千方百计,“图发展”千军万马,展宏图众志成城,必然使企业或在浴火中重生,或把“蛋糕做大”,越做越大。
  三是“蛋糕做大”,自然上缴政府的税金、上缴委员会的利润增多,可为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提供更多的财力。即社保、医保、教育向劳动者阶级倾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是人民所有制企业生产、销售的商品保质保量,货真价实,是对这些年泛滥市场的有害、有毒商品的抵制和毁灭性打击,不仅使人民的生活、健康少受、免受其害,更是扭转尔虞我诈、你欺我骗的不良社会风气和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物质力量。如果与近几年的反贪腐相提并论,则一个是降妖剑高悬,在面上横扫大大小小损公肥私的污吏贪官,一个是所有权改变,从根上变贪腐之领地为气正风清的源泉。两者异曲同工,一消一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用之大不言自明。
  当然,由国家所有改革为人民所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大改革,难度之大,阻力之大,是客观的,必然的,既得利益群体不可能坐以待毙,一定要顽固反对,反抗到底。但只要有伟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胆识,坚持群众路线,就能决心大、力度大,摧枯拉朽、取得成功,为圆民族振兴的中国梦,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作出一代共产党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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