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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永济市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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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16:25: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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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结束,经市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后续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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