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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新绛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价字〔2024〕16号
新绛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制定新绛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及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和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运城市民政局、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发〔2023〕124号)文件规定,参考周边县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暂定我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普通纸棺):新绛县境内每趟200元。
2、遗体存放(含冷藏):80元/昼夜。
3、遗体火化(含骨灰整理和收装费):成年人尸体400元/具;15岁以下儿童或干尸350元/具。
4、骨灰寄存:每盒每年50元。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1、守灵室租用(含电子屏、供桌、冰棺、音响、空调、家属休息室):三日内每厅每天150元,超过三日的每日加收50元。
2、吊唁厅租用(含瞻仰台、电子屏、冰棺、音响、空调、休息室):大厅每次400元;小厅每次200元。
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三、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按照运城市民政局、运城市财政局《关于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运民发〔2024〕18)号文件要求,对遗体接运费(含抬尸费、消毒费和普通纸棺)、遗体存放(含3天内冷藏)、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1年内)、骨灰盒(200元以内)基本服务实行减免政策,超出减免项目标准的费用或选用其他非基本服务项目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强制提供殡葬服务并收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新绛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