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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运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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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2:00: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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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1.具有运城市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8个街道办事处)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学校毕业或部队复退不满5年(含5年)且无自主产权住房的;

2.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盐湖区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均无自主房产;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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