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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运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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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1 12:01: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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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

1.具有运城市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8个街道办事处)居(暂)住证;

2.申请人在运城市中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均无自主房产;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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