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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指导意见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4〕5号)文件精神,盐湖区完成粮改饲任务0.34万亩,中央转移支付财政补助资金55万元,用于支持我区规模奶牛养殖场、模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及合作社,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黑麦、饲用小麦等优质饲草,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率。
按养殖场自愿申报的原则,经中心研究通过,确定12家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现予以公示:
实施主体:
1、运城市通和顺奶牛饲养有限公司;
2、运城市安宏鑫农牧有限公司;
3、盐湖区晋涑昌家畜饲养专业合作社;
4、运城市盐湖区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5、山西鑫运庆养殖专业合作社;
6、运城市盐湖区双清牛饲养专业合作社;
7、盐湖区惠牧强家畜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
8;山西聚贤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山西弘泰和牧业有限公司;
10、盐湖区西王天社家畜饲养专业合作社;
11、运城市盐湖区广平家畜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
12、运城市天坤牧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区畜牧中心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0359-8681013
运城市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