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万荣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万荣县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万荣县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01日——2025年02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万荣县县城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
2.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万荣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报地点
申报家庭在各自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
云岭社区居委会—万荣县城飞云南路84号。
咨询电话:13994992778
后土社区居委会—万荣县解店南路佳苑小区。
咨询电话:19582149555
孤峰社区居委会—万荣县恒泰花苑小区。
咨询电话:15635989989
宝鼎社区居委会—万荣县俊安检测中心。
咨询电话:15581992400
飞云社区居委会—万荣县农民街北路26号。
咨询电话:15513490669
五一社区居委会—万荣县汇源西街兴旺巷。
咨询电话:18636352979
四、申报对象应提供资料
由户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与资料原件、复印件:
1.《万荣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收入情况说明;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等);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宅基证和租房协议);
7.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疾提供相关证明;
8.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9.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证明资料。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