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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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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2:06: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万荣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万荣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万荣县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万荣县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01日——2025年02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万荣县县城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

  2.全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万荣县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报地点

  申报家庭在各自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

  云岭社区居委会—万荣县城飞云南路84号。

  咨询电话:13994992778

  后土社区居委会—万荣县解店南路佳苑小区。

  咨询电话:19582149555

  孤峰社区居委会—万荣县恒泰花苑小区。

  咨询电话:15635989989

  宝鼎社区居委会—万荣县俊安检测中心。

  咨询电话:15581992400

  飞云社区居委会—万荣县农民街北路26号。

  咨询电话:15513490669

  五一社区居委会—万荣县汇源西街兴旺巷。

  咨询电话:18636352979

  四、申报对象应提供资料

  由户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与资料原件、复印件:

  1.《万荣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收入情况说明;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等);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宅基证和租房协议);

  7.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疾提供相关证明;

  8.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9.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证明资料。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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