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快钱”,稷山县一名妇女给他人提供银行卡并取现转移赃款,于日前被稷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初步调查,今年10月初,犯罪嫌疑人屈某(女,1984年生,稷山县蔡村乡人)在浏览某视频网站时,发现评论里有一链接:某平台App在家轻松躺赚,平台用户只需每日签到就能赚取钱财。看到链接下“好评连连”,屈某十分心动,便根据链接引导下载并注册了该App平台账号。屈某发现该平台项目繁多,为牟取更多利益,便根据平台“客服”要求接收32000元(该笔款项为受骗资金)取现后,存入该平台指定的银行账户,从中非法获利2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案,屈某为了些许蝇头小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提现赚取“好处费”,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勿将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借他人使用,要守牢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健康、良善的社会秩序。
(贺 栋 陈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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