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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主义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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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09:56: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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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光明联盟宣传   原标题:对社会主义的几点认识
对社会主义的几点认识

  (注:本文观点来源于理论初步思考,有待时间和实践检验,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开篇语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争取全人类解放、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崇高理念,主张将社会整体利益置于首位,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生产由社会组织,产品由社会按劳分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主要是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共产主义,提出了唯物史观,发现了剩余价值,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战斗的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苏维埃俄国的缔造者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通过无产阶级专政,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形态,列宁领导十月革命取得辉煌胜利,在俄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社会主义由理想变成了现实。此后近百年间,各国马列主义者坚持真理,结合实际,辛勤探索,不懈努力,用火热的斗争丰富了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2017年,是彪炳史册的俄国十月革命胜利100周年,随着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具有了世界性,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相互依赖所代替,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联系愈加密切,战斗团结日益增强,拥有全世界多数人口的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步成为活跃在国际舞台上的一支举足轻重的新兴力量,强烈地冲击着少数人凭借所谓“雄厚资本”所建立的旧秩序。这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的复兴以及达到新高潮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和马克思诞辰日到来之际,我根据个人理解,结合几位同志的意见建议,写成《对社会主义的几点认识》(或称《社会主义浅论》)一文,供大家参考和讨论。我们怀着对前人科学理论与革命实践的无限崇敬之情,以此号召先进青年深入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实践,为早日实现远大理想奠定坚实基础,在人生中书写下出彩篇章!
  2017年5月
  (一)剥削制度
  (1)奴隶社会:奴隶主剥削奴隶(奴隶的最初来源有可能是部落战争中的俘虏)。奴隶对于奴隶主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奴隶甚至不被视为“人”,可以作为物买卖,其使用价值主要是劳动力。中间阶层是自由民(身份可能上升为奴隶主,也可能下降为奴隶)。政治制度有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少数人的民主,如雅典)制等。主流意识形态是泛神论(因为当时的人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解释各种自然现象,所以将一切归结为神活动的产物),祭祀活动盛行,神职人员(如祭司)地位高。
  (2)封建社会:封建领主(地主)剥削农民。农民(一般指贫雇农)对于地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中间阶层是富农(自己参加一定劳动,剥削他人较多)、中农(自己参加劳动,很少剥削他人)。政治制度多为君主专制。主流意识形态是宗教(中世纪欧洲最为典型,中国受到儒、道、释三教影响),神权和王权联系紧密(中国皇帝“受命于天”,也是一种表现),教会(如教皇、主教)地位高。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以自然经济为主,都存在商人,但是商人地位不高(如中国古代“重农抑商”)。
  (3)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剥削工人。工人对于资本家无人身依附性(“自由”得一无所有)。资本家有机器、厂房等生产工具,工人有劳动力(出卖劳动力是由于生计所迫,与奴隶制相比,奴隶的劳动力是被他人出卖,而工人的劳动力是被自己出卖),看似“平等交易”(法律上的、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经济上的、实质上的不平等,社会主义要实现经济上的即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形式平等,共产主义要进而达到产品分配的实质平等)。政治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制,提倡“分权制衡”,英国实行了“议会主权”,政党产生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是“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世俗势力逐渐强于宗教势力,人的思想摆脱宗教禁锢,得到解放。
  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简要认识:
  生产成本:购买劳动力(包括培训工人和维持工人生活以及延续工人后代)、原材料等;销售所得分配:再生产等。利润分配由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
  工人工资:劳动力价格,与其劳动所创造价值相比,严重不对等。工人劳动所创造价值-工资=剩余价值。
  “由于机器的推广和分工的发展,无产者的劳动已经失去了任何独立的性质,因而也失去了对工人的任何吸引力。”产品与它的生产者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要求他做的只是极其简单、极其单调和极容易学会的操作。”而且,“雇佣工人只有为资本家(因而也为他们剩余价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劳动一定的时间,才被允许为维持自己的生活而劳动,就是说,才被允许生存;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中心问题就在于:用延长劳动日的办法,或者用提高生产率,从而使劳动力更加紧张的办法等等,来增加这个无偿劳动;因此,雇佣劳动制度是奴隶制度,而且社会劳动生产力愈发展,这种奴隶制度就愈残酷,不管工人得到的报酬较好或是较坏。”
  中间阶层是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一定情况下能够参加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另外情况下则跟随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往往产生于小资产阶级)。
  资本主义社会以商品经济为主,商人地位显著提升,商业活动日益频繁。
  总结:(1)在生产资料所有权归属和人口数量上,奴隶主、封建地主、资本家是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少数人,奴隶、农民、工人是无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多数人。
  (2)在付出与收获上,奴隶主、封建地主、资本家是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获,奴隶、农民、工人是劳而无获或者多劳少获。
  因此,剥削者越来越富,被剥削者越来越穷,产生两极分化。
  是剥削制度(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了两极分化。
  资产阶级“甚至不能保证自己的奴隶维持奴隶的生活”,“它不得不让自己的奴隶落到不能养活它反而要它来养活的地步”,所以,资产阶级不能统治下去了,它的存在已经不再同社会相容了。
  而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就是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废除雇佣劳动制度,“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为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二)生产资料所有制、供需关系
  (1)原始社会,自然力强于人力,人类无法独立生存,只能群居,用集体的力量抵御来自自然界的侵袭。典型生产工具为石器,生产力低下,几乎无剩余产品,因而实行公有制(土地公有的原始公社),人与人之间基本平等(也存在基于性别、年龄的简单分工)。
  (2)奴隶社会(典型生产工具为青铜器)、封建社会(典型生产工具为铁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生产工具是机器,三次科技革命分别开创了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和信息时代),生产力发展,有稳定的剩余产品(由强者获得),私有制产生,并导致了不平等,阶级和国家出现。人力逐渐强于并征服自然力,人类能够独立生存,并组建家庭。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自然经济为主,自给自足(物质不丰富,需求也不丰富,归结为生产力不发达),具有封闭性。
  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物质变得丰富,需求也多样化(这使得分工愈加专业化、精细化),需求与生产(还有需求与需求、生产与生产,总之是人与人)之间联系逐渐增强,逐步具有社会性,最终实现社会化大生产。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逐利性(人从事商业活动的主观目的是获取利润,客观上增强了需求与生产之间的联系)。资本家因为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所以有生产决定权(工人只提供劳动力而无权决定生产)。供需关系决定商品价格,需求(第一位)决定生产(第二位),生产具有滞后性,需求多于生产(初始状态下),商品价格上涨(物以稀为贵),资本家为获得高利润而增加生产(无序性、盲目性生产),导致生产多于需求,商品价格下降,资本家为避免亏本而减少生产(也是具有盲目性、无序性的生产),再导致需求多于生产……如此循环往复。
  社会化大生产(需求与生产等之间密切联系),要求生产决定权由资本家转交给社会,由社会根据全体成员需求组织生产(有序性生产,通过工人阶级与劳动群众监督生产和分配,统计劳动和产品来实行),这也就要求生产资料所有权由资本家转交给社会,即生产资料私有制被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所有制问题是共产党人“特别强调”的。
  有序性生产≠计划经济。按照计划进行生产,虽然使逐利性、盲目性减弱,但是并不能减弱滞后性(甚至会增强滞后性),指令性计划(产生指令的主要原因是联系不够密切、参与度不够高,只好由上级向下级层层传达)更是会导致人们自主性和生产积极性减弱。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需求与生产等之间的密切联系,要求减弱(而无法消灭)滞后性。
  市场能够比较迅速地反映供需关系,从而减弱滞后性,但是,市场通过价值规律(即需求与生产的多少此消彼长,动力是对利润的追求)反映供需关系。市场不能减弱(甚至会增强)逐利性和盲目性。
  结论:(1)进行需求与供给等密切联系的社会化大生产,减弱生产的滞后性、逐利性和盲目性,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覆盖所有成员的、迅捷的信息传递系统(作用是反映供需关系),这虽然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耗费很多人力物力和时间),但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必须这样做(社会化大生产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新科技革命所开创的信息时代,也为建立这种系统提供了可能性。
  (2)计划的功能:满足全社会成员的基本(而不是全部)需求(这可以根据以往经验提前制定好,再结合形势变化作调整)。市场的功能:资源流动即需求与供给发生实际联系(如产品交换)的平台,但不反映供需关系。
  社会化大生产使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是一种在独立生存基础上(因而根本不同于原始社会),为了全体社会成员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而形成的新型关系,人们构成了“命运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三)资源丰富度
  (1)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可供利用的资源非常有限,因此,是生产资料公有制(部落所有制)和产品平均分配。
  (2)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但不发达,可供利用的资源逐渐丰富但还没有极大丰富,生产资料所有者(少数人)拥有大量资源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只有极少量资源,而且剥削者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多,被剥削者拥有的资源越来越少,形成两级分化。
  商品经济发展(尤其到市场经济),密切了需求与供给等之间的关系,市场根据供需关系高效地、较合适(从宏观和长远角度)地配置资源,但是市场的逐利性、盲目性会使这种资源配置在微观和短期内付出相应代价(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会使得相当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甚至很严重(如爆发经济危机时会破坏大量资源,造成行业萧条)。
  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存程度越来越高,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利共生关系,分工趋于专业化和精细化。有分工就会产生利益区分,如果分工固定化,则将导致利益固化,只有分工逐渐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宏观上的协调一致与微观上的自由选择相结合),才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每个人不止熟练掌握一项技能,不是长期从事同一种职业)。
  为了顺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趋势,人们将制定满足基本需要的计划和运作满足变化需求的信息传递系统,以及形成资源有序流动的市场,使需求与生产等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而且变得协调,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实现“各尽所能,各尽其用,各得其所”。
  结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利用可供其自由全面发展的一切资源,两级分化也不会产生,贫富差距(应作广义理解,包括物质和精神上)就会缩小到一定程度(不可能完全消灭,因为“在国和国、省和省、甚至地方和地方之间总会有生活条件方面的某种不平等存在,这种不平等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工农、城乡、体力脑力劳动“三大差别”会被消灭)。
  (四)社会主义的分配
  (1)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制度,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在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同时帮扶弱势群体(老弱病残等)。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处于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尚未达到“每个人都能够利用供其自由全面发展的所有资源”的富足水平,而且,马克思描述的“共产主义低级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人们尚未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虽然生产者的权利和他们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成比例,产品分配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但“它同任何权利一样,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任何权利都是把同一标准应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应用在事实上各不相同、各不同等的人身上,因而‘平等权利’就是不平等,就是不公平。”要避免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的狭隘眼界(比如“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个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所以社会主义社会无法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2)按劳分配中的“多劳多得”会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贫富差距依然存在(对于不同等的个人,“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但不导致两极分化。
  (3)“先富”必须是通过诚实、辛勤劳动,而不是投机倒把。要防止在“先富”过程中将公有生产资料变为私有。
  (3)“先富带动后富”绝不能采用剥削的方式(比如“先富”者将公有制经济私有化而当起资本家,雇佣其他人,以“创造就业机会”,通过支付工资来“带动后富”),决不允许用劳动人民的血汗培植和养肥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
  (4)共同富裕,并不消灭(也不可能消灭)贫富差距,只是消除两级分化,让全体人民都达到“富裕”的水平线之上。
  (5)个体户和分得土地的农民,在某一阶段,虽然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但并不剥削他人。如果不将其引向集体化(在小生产基础之上难以建立起公有制,将小生产发展为大生产与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应当并行),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原因是逐利),难免会产生剥削,这就是对列宁所作出的“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论断的理解。
  (五)竞争
  产生原因:(1)资源不够丰富,大量的人争夺少量的资源;(2)私有制,致使个人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更是直接表现为对金钱的追求)成为主要动力。
  “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人性自私论”站不住脚。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只有社会整体利益才是最根本的利益,个人利益在社会整体利益之下方可实现。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强调人的“自我意识”、“独立性”(须知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夸大个人作用,忽视“集体意识”、“社会性”,这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目标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但这种发展与一切人的发展紧密相关)的同时,突出“集体主义”、“社会性”,人们不再为了私利明争暗斗,而是为了社会整体利益团结协作,取长补短,聚同化异,共谋发展,“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代替狭隘的“个人利益”成为让资源更加丰富的不竭动力。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为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致力于革新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目的在于合理分配时间从事多种类型工作,达到全面发展),积极开展劳动竞赛,而非从事你输我赢的竞争,“共享”将取代“独占”,“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将让位于“共同优化”,“零和博弈”、“赢者通吃”将退场,而“互利共赢”会闪亮登台。每一个人都为一切人着想,在此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在满足所有人需求的同时也满足了个人需求。
  (六)垄断与社会主义
  按照列宁主义学说,资本主义经历了这样几个发展阶段:自由资本主义、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又称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准备好了拥有高度技术设备的社会性的管理机构。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被剥削阶级从剥削阶级手中夺取生产资料所有权,接管并利用这些机构,组织社会化大生产。
  社会主义脱胎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将私有制条件下少数人(资本家及其代理人)的垄断,变革为公有制条件下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垄断。
  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单一公有制缺乏活力,这不太正确。在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实践过的所谓“单一公有制”,并不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的公有制,而是一部分人“代表”人民群众运行的公有制企业。这部分人是否具有并且能够长期保持“代表性”?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广大人民群众能否有效地对“代表”他们的人进行监督?也不能得到保证。这种“单一公有制”与高度集中的、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结合,就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使得他们难以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为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甚至将属于全民所有的公有制企业变为实际上的私有财产)等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消极F·B现象的产生创造了条件。这就导致了此类的“公有制”缺乏活力,以至于不思进取,凭借垄断地位牟取高额利润,阻碍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改变这种情况,采取的较合适方式,是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直至实现“所有的人都学会了管理,实际上都自己来管理社会生产,自己来进行统计并对寄生虫、老爷、骗子手等等‘资本主义传统的保护者’实行监督”,强化人民群众对其“代表”的监督,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如果通过“在市场上自由竞争”(公有制企业之间竞争,尚可考虑。但同为公有制,竞争似乎没有太大必要性,不如开展旨在革新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通过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需要有所区分)发展,提出“各种所有制经济地位平等”,宣扬“打破国企垄断”、“国(公)退民(私)进”,甚至指责国家(公)“与民(私)争利”(实质上是鼓吹私有化,我们对此类思潮必须加以警惕,坚决反对),就不能不出现一些人利用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奴役他人劳动,即重新产生雇佣劳动与资本,也就不能不出现“为他人工作”(被剥削)的现象和“让他人为自己工作”(剥削)的思想及行动。长此以往,社会主义的根基,有被动摇的危险。而且,当经济领域的非公有制发展壮大之后,其代表人物难道不会谋求政治地位来发挥更大影响力吗?这样,政治和观念上层建筑,会不会被资本所控制呢?
  (七)全球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工人没有祖国。”并且发出振奋人心的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因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条件下,无产阶级在世界各地所遭受的剥削都是一样的。而且,“资本主义如果不经常扩大其统治范围,如果不开发新的地方并把非资本主义的古老国家卷入世界经济的漩涡之中,它就不能存在和发展。”“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的实现和世界市场的建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绝和对立日益消失了。”
  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辉煌胜利,证明了在帝国主义链条上最薄弱的环节有可能首先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在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初期,必定要遭到各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敌视、封锁,甚至武装干涉,敌对势力将千方百计地扼杀、颠覆人民政权,如果没有世界革命作为响应,如果没有各国无产阶级和进步力量的声援,于一国之内建成社会主义,是困难重重的。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及劳动群众之间,彼此支援,交流互鉴,加强沟通与合作,形成兄弟般的紧密团结,坚定地站在一起,共同搏击战斗风浪,是完全必要的。因此,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是当然的国际主义战士,要同狭隘民族主义和披着“革命”外衣的社会沙文主义进行不妥协的英勇斗争。
  当今的全球化,仍然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促进自身发展和抓住机遇争取有所作为以提升国际影响力,必须参与其中,“关起门来搞建设”行不通,只会导致内部闭塞和外部孤立。但“全球化”绝对不等于也决不能等于“市场化”、“私有化”,有些人总是把市场经济、贸易自由(买卖自由)当作金科玉律,他们不懂得在承认当前所存在事物具有合理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用发展眼光看到未来,并且致力于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公有制、有计划性生产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妄自菲薄,不能缺失理想信念之“钙”,不要“患软骨病”,以“适应和遵守国际规则(目前的国际规则是资本主义国家主持制定的,必然要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借口违背马列主义基本原则,把“西方价值”当成“普世价值”顶礼膜拜,生搬硬套,而要在增强实力的同时致力于定立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有助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全人类解放的新规则,形成平等、独立自主、互利共赢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八)社会主义的政治
  (1)“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与观念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分配方式等生产关系的总和)决定的,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中地位平等、按劳分配等。这决定了其政治上层建筑是最广泛(属于绝大多数人)而真实(实质性)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其观念上层建筑是集体主义、要求做到先公后私、提倡公而忘私、追求大公无私,以及宣传无神论(彻底的唯物主义)等。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政治是维护统治、治理社会的行为,是人们围绕公共权力而展开的活动以及运用公权力进行资源权威性分配的过程。
  现代社会倡导实行法治,即利用法律进行社会治理,其优点是具有“人人平等”性(因而看起来“至高无上”)、相对稳定性等。法律归根结底是政治的工具(“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施行的效果,“定纷止争”是应用法律之目的,但仍属于维持社会秩序),不能脱离政治而独立存在。
  (2)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这是由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尚不发达所导致)的产物。自原始公社解体后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为了使经济利益根本冲突的阶级不至于在无休止的斗争中同归于尽(这违背了人类的根本利益,尽管矛盾无法调和,可谁都不愿意看到因为内斗而招致自我毁灭的悲惨结局),就需要一种在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从社会中产生而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即国家),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如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并且最终用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来强制保证实施,强行命令人们遵守,该“秩序”除了不得不遵循一些公共生活的基本原则即“道德”和迫于压力对被统治阶级的要求部分妥协之外,从根本上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范围以内。国家是从阶级对立和冲突中产生的,因此,它必然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是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手段和工具。资本主义使阶级关系表面化、简单化了,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斗争,是彻底消除阶级对立从而消灭阶级(社会各个成员在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已经没什么差别)的最后斗争,无产阶级只有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只有解放了全人类,才能够最终获得自身解放。
  (3)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是少数人(奴隶主、封建地主和资本家)的民主和对多数人(奴隶、贫雇农和工人)的专政,这需要依靠极复杂的实行镇压的机器来维持,否则就无法平息占人口多数的被压迫者的反抗,而社会主义则是多数人的民主和对少数人的专政(在方式上要简单得多,付出的代价也显著减小),所以“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应该打碎、摧毁旧的国家机器,用新的(巴黎公社经验是:废除常备军,用国民自卫军代替、公职人员普选产生并且随时可以撤换,他们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等,防止社会公仆蜕化为社会主人)来代替。
  (4)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其形式既不采用联邦制,也非中央集权制,而是“自下而上”的集中制,在地方自治基础上自愿坚持统一,逐渐消灭地区差别,随着工业发展,联系增强,使各地生活条件趋同,促进民族团结与交融)与社会逐步合二为一,达到高度结合,“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的最主要职能简化(这是列宁在1917年根据当时情况所作出的论断,是否真有可能发展成如此简单的职能,尚需调查研究与实践证明)为绝大多数居民以至全体居民都能够办理和胜任(前提是实现普遍的基础教育,扫除文盲且教育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监督和统计(登记、填表、检查)手续,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通过轮换和随时撤换,让每个人既能成为代表者,又是被代表者,这种形式属于代议制的直接民主)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或者使用更确切的“治理”一词),此时,国家就不再成为“政治国家”,其政治统治职能就演变为简单的社会管理职能。当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能够掌握管理权(轮流担任公职人员,大家既是公共权力行使者又是公共权力监督者,官僚主义与凭借公权力而享有的特权不复存在)并且通过严格监督将原先的剥削阶级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时,对任何管理的需要都开始消失了。民主越完全,就越变得多余(已经最充分地实现,就不再需要)。国家(管理)、民主最终(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会自行消亡。
  (5)无产阶级先锋队即马列主义政党的政治和思想、组织领导(绝对不是处理具体行政事务,要做到党政分工,避免以党代政),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必不可少。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党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即首要任务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作为阶级成员的工人群众,初始状态大都是分散在各地进行自发的经济斗争(罢工、破坏机器、烧毁厂房,要求缩短工时、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工资等),如同一盘散沙,工人的自相竞争以及统治者对反抗者进行分化瓦解,使得无产阶级处于分裂状态,但商品经济发展和交通工具日益发达,又必将使得各方面联系加强,自由竞争最终导致强者垄断,企业并购等行为,促进了集中化。马列主义政党由无产阶级中的先进(最先觉悟并且具备一定能力)分子组成,先锋队的使命是通过宣传鼓动,给予无产者教育因素,启发他们的阶级意识,使之从自发变成自觉,由自在达到自为,将工人群众团结起来,同时从中发现、培养先锋战士,以扩大党的队伍,增强战斗力,最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将经济斗争发展成政治斗争,通过革命,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逐步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从根本上改造社会。
  在夺取政权后,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同样需要坚持先锋队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社会化大生产、大规模经济建设,要求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全体社会成员必须沿着正确方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而不能各行其是,只有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让他们拥有正确的思想观念,把人们组织起来,依靠工人自身经验,建立起由武装工人的国家政权维护的最严格的铁的纪律,形成并且让民众自觉自愿遵守社会主义新秩序,才可以使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集体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凝聚起磅礴力量,为尽快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而奋斗!
  先锋队来源于群众,理应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实行好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保持集中统一,在集中指导下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勇于承认失误,善于改正缺点。先锋队担负着掌舵、把关、指引方向的重大、艰巨而光荣的责任,必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拜群众为师,虚心向群众请教,充分发挥并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总结各地经验,集思广益,全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各项权力(权利)。政党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力求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严防执政党从先锋队、指导者堕落为背离人民,凭借领导地位谋取私利的既得利益集团。
  当所有人都学会了如何治理社会,习惯于按照那些古已有之并延续至今的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做事情,当人类认识必然王国而到达自由王国,真正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之时,先锋队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随着阶级、国家消失了。
  (2017年5月12日定稿,今后如果在学习理论过程中有新思考,可能会续写或增补、修改原有内容,毕竟认识无止境,人类探求真理的步伐也永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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