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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宇)1月19日,省政协副主席、省卫计委主任卫小春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关于《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意味着全面“两孩”政策即将在我省落地。
据了解,这次修改把握了总体稳定、重点修改,新旧衔接、政策连续,深化改革、便民利民的原则,修改了条例与上位法修正内容相对应的条款,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适用性和操作性,比如:继续保留并适当修改了婚假、产假和护理假的规定,建议所有夫妻享受婚假30天。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研究意见认为,条例草案的修改内容聚焦到调整现行生育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调整完善依法生育的奖励扶助措施和调整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限制措施等重大问题上,符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了地方性法规的适用性和操作性,解决了现行条例中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国家政策规定不适应的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但是,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也提出一些修改建议,比如:关于经批准可以再生育的几种情形,表达不够准确;对于“再婚夫妻”和“违法生育”两个概念界定不够明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