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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老婆杀了”吃完哥哥泡的面他说自己杀了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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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17:18: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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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老婆杀了。”2017年7月26日凌晨两点,听到弟弟何某富这句话,何某强还以为是在开玩笑,直到他跑回家,看到被窝里妻子早已没有了呼吸,他才相信。
4月3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黎军在宁乡法院审理该案,经一审判决,何某富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三万余元。何某富表示不上诉。


何某富今年47岁,与哥哥何某强、嫂子曾某梅住在宁乡,两家是邻居。2017年5月,母亲去世,7月家中又遭遇洪水,何某富突发精神病,何某强便和何某富住在一起,照顾弟弟。何某强在证词中称,事发当晚,他像往常一样,与弟弟睡在一起。凌晨,睡梦中的何某强突然被弟弟叫醒,然后弟弟就独自骑着摩托车出去了。“我想他当时应该是发病了。”何某强说,看到弟弟进出两次回来后,他问弟弟吃不吃夜宵。之后,何某强泡了两包方便面,吃完后兄弟二人坐在一起抽烟。“弟弟说他杀了我老婆。”一开始,何某强以为这是句玩笑话,“跑回去看到妻子和儿子睡在卧室里,我推了推妻子,已经没有动静了。”


何某富交代,7月26日凌晨1点左右,他赤脚走出门,拿着菜刀径直去了隔壁哥哥家的卧室。当时卧室门虚掩着,何某富走进去,打开手机照明,看到嫂子曾某梅和侄子已经熟睡,于是拿起菜刀朝曾某梅的脖子割去,原因是觉得嫂子对父亲不好,经常推搡父亲。“我在她房间待了一两分钟,看到她没有动弹后,就回到自己家,将刀丢在哥哥屋外的池塘内,回家洗了手,穿上拖鞋。”见哥哥不相信,何某富还让哥哥给曾某梅的母亲打电话。“我担心他讲不清楚,又用自己的手机打过去,告诉她我把她女儿杀了,请她见谅。”


长沙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何某强返回自已家中查看时,发现曾某梅已经死亡,何某强出门要邻居刘某报警,后来宁乡公安局民警在何某富家中将其抓获。经鉴定,被害人曾某梅符合锐器多次切(破)颈部及左上胸部,造成右颈总动脉及右颈内静脉完全断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同时,被告人何某富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何某富明知哥哥和邻居打电话报警后,没有逃离,该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


经判决,何某富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三万余元。


死者家属:怎么可能原谅他


“我们为什么要原谅他,怎么可能原谅他!”提到自己的妹妹曾某梅,曾某的眼眶泛起了泪。曾某一直在广东打工,2017年7月26日凌晨,曾某接到母亲电话,不料竟是妹妹惨死的噩耗。


4月3日一大早,曾某与母亲及家中的一个亲戚早早来到法院。曾某梅的丈夫何某强没有露面,早前他出具了一份刑事谅解书,交给弟弟的辩护人。


曾某的母亲情绪非常激动,她说凌晨两点多被电话铃声惊醒。“他(何某富)自己打电话给我,说把我女儿杀了,任由我处置。他们没什么过节,平时相处得不错,就是觉得我女儿对他爹不好,骂他爹,对孩子也不好。”


曾某介绍,对于妹妹和妹夫何某强的婚姻,家人原本不同意。“媒人介绍妹妹和何某强相识,何某强耳朵听不清,讲话结巴,我妹妹是智力残疾,我们家当时不看好,但他们硬要我妹妹嫁过去。我妹妹嫁过去又过得不好,身上穿的衣服还是我妈妈做的。”曾某说,“妹妹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能听别人说自己的坏话,因此和他父亲关系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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