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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哪里可以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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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4 17:24:5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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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的许可凭证。那么运城哪里可以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运城社区小编为您解答:


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事项类型:其他权力  
权力部门:盐湖区畜牧局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对象: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县级  
是否进驻大厅:是  
办理深度:一级标准(现场办理)  
到现场办理次数:2次  
结果名称:种畜禽许可证样本
结果样本:
运城哪里可以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交通指引 公交: 地铁:  
受理窗口 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畜牧中心窗口  

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第十五条

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技术人员相关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资质。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提供  
材料样本:申请人提供      

材料名称: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提供
材料样本:申请人提供      


材料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原件1份   
出具单位:行政机关取得 材料样本:一式三份  


材料名称:种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场址布局、组织机构、技术力量。)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提供
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供      


材料名称:品种的引种证明、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登记资料。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提供
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供      


材料名称:饲养管理程序及免疫规程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提供
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供  

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平台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
环节内容:窗口受理  
办理人姓名:卢飞
受理时间: 1个工作日
受理说明 :
1.不在受理范围之内的,应当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补正内容。"  

审查材料
环节内容:审核、报批  
审查人姓名:卢飞
审查时间: 8个工作日
审查说明 :
"《畜牧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专门从事家畜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工作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  

决定材料
环节内容:签发是否批准文件  
决定人姓名:卢飞
决定时间:1
决定说明:1.符合规定的,批准。 2.不符合规定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3.系统办结。

五、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图
运城哪里可以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条款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 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法律法规名称:《种畜禽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第十五条
条款内容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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