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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一贷”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按照山西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行“七补一贷”扶持政策。 一、“七补”是指: 1.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两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 2.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给予最长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六个月的创业实训的,可根据培训后成功创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4.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三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5.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就业补助。 6.定期评选30-50个“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扶持。 7.对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入驻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园区,按每户高校毕业生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一贷”是指: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可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每人15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对上述贷款项目,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咨询电话:0359-26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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