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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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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7 15:17:5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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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问答

一、“两病”是指哪些病种?

答:高血压、糖尿病。

二、“两病”保障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均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注:已享受“两病”门诊慢性病患者,继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三、“两病”准入标准是什么?

高血压准入标准:

非同日3次静息状态下测量诊室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需采取药物治疗的。

糖尿病准入标准:

1、有糖尿病症状(多尿、多饮及不能解释的体重下降),并且随机血糖≥11.1mmol/(200mg/dl);

2、空腹(禁食至少8小时)血糖≥7.0mmol/(200mg/dl);

3、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mmol/(200mg/dl)。

具备以上条件中任意一条并糖化血红蛋白≥7.0%。

四、“两病”如何申请办理?

1、已纳入县卫健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慢性病患者,并与家庭医生签约,需采取药物治疗的群体,由卫健部门提供信息直接办理。

2、新纳入的“两病”患者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建议书,纳入县卫健部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由县卫健部门提供信息直接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季度初5日前(节假日顺延)。

3、不属于县卫健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两病”患者,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建议书,与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签约,并确认需采取药物治疗的到绛县医疗保险服务大厅直接办理。

五、“两病”支付比例是多少?

高血压支付比例:

使用药品仅限于降压药品,起付线为60元/年,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

糖尿病支付比例:

使用药品仅限于降糖药品,起付线为60元/年,超过起付线的部分,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60元。

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参保患者,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六、“两病”就医地点有哪些?如何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各村定点村卫生所(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可就医。患者持本人身份证,由医师或乡村医生开具处方,患者必须在处方上签字后即可购药。

咨询电话:0359-6533086     0359-6525356   

                                绛县医疗保障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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