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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街头:繁盛浩闹
唐代时城内商业活动限于白天,夜间实行宵禁。宋代坊市制度被打破,商业出现一片繁华之象。965年,宋太祖下诏令开封府三鼓以后的昼市不禁,商业买卖也不再限制时间。开封作为北宋都城,人口多达130万人,“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流动摊贩也迎来了一个黄金时期。
宋朝时开封城不计其数的小商贩主要是农民弃农经商或破产者转化而来的沿街叫卖的流动摊贩,农闲时经商的小贩更多。在开封、临安等城市,有日夜经营肉、鱼、家禽、时鲜果品、日常百货之类的摊贩,也有为数众多的早晚专营食品小吃的餐饮个体户。宋代流行赏花,一些聪明的农家善于捕捉商机,“昔人种田不种花,有花只数西湖家。如今西湖属官去,卖花乃亦遍户户”。种花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观,“土人卖花所得,不减力耕”。
走街串巷、打板叫卖的小商人和小手工业者,只有简单工具,没有经营资本,从事服务性行业,候人招募,或沿门求雇,或原料加工,或修修补补,或背包摇鼓卖货。
还有如东京有就着酒肆店铺之门自己卖羊肉、头肚、白肠、兔鱼虾、褪毛鸡鸭等食品,有去小街巷后卖儿童玩具和糖果的,也有不开店走街串巷适应不同季节卖四时花卉的。卖生鱼的鱼行也流动经营,“卖生鱼则用浅抱桶,以柳叶间串清水中浸,或循街出卖,毎日早惟新郑门、西水门、万胜门,如此生鱼有数千檐入门。冬月即黄河诸远处客鱼来,谓之‘车鱼’,毎斤不上一百文”。价廉物美的流动鱼贩极大地便利了人民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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