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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古代中国女性的生活,我们总会想起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想起“三从四德”。假如回到1000年前,宋代广州城里的市井妇女,到底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呢?
在很多穿越剧里,一个普通白领穿越到古代,既不知“三从四德”,又不知古代法律,凭自己无拘无束的个性,就能吸引王爷甚至皇上,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但凡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就知道这是在做白日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现代人看来是常识,换到千年前,绝对是有违人伦次序。据《宋刑统》的规定,祖父母、父母对孩子有绝对的权柄,孩子如果不服责备,出言反抗,祖父母或父母把孩子打死,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就算孩子没什么错,祖父母、父母故意打死孩子,也只需坐两三年牢。反过来,如果孩子不慎打伤了父母,很可能就要“斩立决”,就算只是顶几句嘴,没准都要背上“不孝”的罪名,被发配边疆,啃窝窝头。
《广州城坊志》中有个故事,宋代西城蕃坊(今光塔路附近)住了一个女子,经常跟父母顶嘴,有一天正顶嘴时,一个天雷把她劈死了。地方志把这个故事记载下来,就是希望警戒后人,由此可见古人对子女顶嘴的严厉态度。
其实,被父母责备,忍耐也还情有可原,可据《宋刑统》的规定,连兄弟姐妹在法律面前都是不平等的。哥哥姐姐故意打死弟弟或妹妹,只需坐牢三年,属过失杀人,则没有任何刑事责任;而弟弟妹妹打伤哥哥姐姐,却要被流放三千里,若是出了人命事故,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一律判处死刑。可见,“长幼有序”是以严格的法律形式固定的。像你我这样个性张扬的都市女子,真想体验一下穿越剧里的情景,是不是活不过两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