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养子岳云,也确实是使锤的,小说并无虚构。史载他双锤共重八十斤(约合今100斤)。但如果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样重的兵器是不适合在战场上使用的,很可能是平时操练之用,后来被演义化了。至于李元霸八百斤的双锤,就更是不可能了。
清代绿营装备的短柄双锤,每只长二尺、重仅一斤多。而以实战而论,一般人使用单只在10公斤以内的锤,还是比较合乎情理的。但无论怎样,能耍好大锤的,一定是身强体壮、气力过人之人。
由于锤类兵器的重心集中于器首,这就决定了它们的威力聚于器首,是凭借着自身的重力捶击敌人的,因此它们的使用技法必然围绕着器首展开。
所以,它们的技法基本上是以垂直方向、横向或斜向的挥击为主,兼或纵向向前的撞击。但是正是由于击兵这类武器自身形制上的弱点,所以造成了在使用过程中的局限性较大,极易受到其他兵器的伤害,譬如刺兵(如枪、矛等)。
岳云的亲身经历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宋史》记载:“颖昌大战,无虑十数,出人行阵,体被百余创,甲裳为赤。”这是因为击兵不仅器首较重,而且挥动起来所需的时间较长,显然不如劈兵或刺兵那样轻捷便利。
这或许也是击兵这类兵器的使用范围有限,或者逐步衰落而沦为仪仗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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