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办立即与该市民联系,了解事情具体情况并向其详细讲解今年盐湖区“煤改电”运行补贴政策。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 711号精神,结合运城市发改委“煤改电”“煤改气”用电测算报告,盐湖区“煤改电”居民用户在每月享受2600度电, 0.2862元/度优惠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元,运行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居民用户先购电使用,次月凭购电票据和实际用电有效凭证到乡镇办予以资金补贴,由供电部门负责提供用电具体使用明细,除此以外再无任何煤改电补助。 如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未与您取得联系或对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于3日内写信告知。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