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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保护中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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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09:37: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运城盐湖保护中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是什么?

《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条文:

市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符合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组织编制盐湖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盐湖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其他各类规划,涉及盐湖保护范围的内容,应当与盐湖保护专项规划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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