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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保护范围内允许土地开发利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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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10:04: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盐湖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允许开发利用吗?

《运城市协湖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条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和使用盐湖保护范围内的土地。

盐湖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盐湖保护专项规划。

根据盐湖保护专项规划,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盐湖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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