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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及补偿款问题》的咨询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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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1:03: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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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居民关于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及补偿款问题的咨询:

异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后,可否在原宅基地上建猪圈养猪?房屋推到后每户每人补偿的一万五千元补偿款,是不是必须在原宅基地上种地才能领?建猪圈养猪的是不是不能领取补偿款?

万荣县汉薛镇人民政府关于及补偿款问题的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根据晋政办发〔2017〕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4点“开发利用旧村资源,对旧村资源,要培育重大主导产业,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牧责牧,有效推进生态林、经济林、农业、养殖园区等新的发展模式”的文件要求,搬迁户腾退的宅基地可以用来发展养殖,但必须按照国土、畜牧、环保等部门要求完善相关手续,不能私自建设。关于是否能够发放15000元拆除复垦资金的问题,根据晋政办发〔2017〕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第2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自行完成拆除的,人均奖励1万元,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0.5万元,如果确实是自行完成拆除并自行复垦的,按照文件要求,应予以发放人均1万元拆除奖励资金和人均0.5万元复垦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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