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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 拟确定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第二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0〕15号)文件精神,保证项目安全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区畜牧中心结合实际,通过组织人员摸底、筛选、实地考察,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对我区2020年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拟确定实施单位公示如下:
一、拟确定2020年中央财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拟确定实施单位
拟确定运城市牧星牧业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益诺养猪专业合作社;盐湖区治堂家畜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山西兄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山西龙泰牧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运城民安家禽养殖中心;盐湖区恒毅猪饲养专业合作社等7家单位。
二、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畜牧中心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59-8681206
运城市盐湖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9日
(信息来源: 盐湖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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