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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运城市夏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夏县尉郭乡下张村查处了一起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夏县交警大队接到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尉郭乡下张村,一辆小轿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无人受伤”。接到指令后,夏县交警大队事故股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达后发现,驾驶人周某、冯某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
随后,民警依法将两人带至夏县人民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结果显示,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56mg/100ml,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97mg/100ml,均为醉酒驾驶。
经了解,当日16时许,周某和冯某相约在夏县禹王镇某村饭店就餐,二人各喝了半斤白酒,其间话不投机,发生言语冲突。之后,冯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84XXX中型福田自卸货车离开,周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GJXXX小型汽车紧追冯某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不幸在尉郭乡下张村相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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