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不要轻易拿“离婚”当武器

436 0
发表于 2021-5-14 11:52: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不要轻易拿“离婚”当武器

楠和老公恋爱5年,结婚3年,有两个孩子,一个两岁,一个一岁。丈夫是典型的回避型人格,谈恋爱时遇到家人反对就退缩;现在结婚了,遇到矛盾也是一般不处理,等楠自己消化。

同时,丈夫是一个看不惯事就喜欢指责的人。结婚前期,因为他的指责,楠大闹过无数次,大动干戈时,开车去民政局,但每次都在路上被他劝回。他每次都说:“结婚了,有了孩子,也不是什么大矛盾,不要轻易离婚。”

前期,丈夫对婚姻有敬畏,不敢轻易触碰离婚界限,楠拿离婚当武器,逼迫他妥协。时间一长,导致他心里认定楠终究在婚姻里走不远,现在有矛盾了,反倒会主动提离婚。

楠是一个不太在乎物质的人。她和丈夫的矛盾,大多是因为他不体贴,生活中总是指责,让楠形成一种害怕做不好要被骂的恐惧心理。还有财产方面,前期楠没工作,一吵架丈夫就不愿给她钱。后来,楠出去工作,薪资是丈夫的1/3,因为他要做生意,钱便各管各的。两人平时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在一起时,丈夫也是一副不想说话的态度。

这次吵架的导火索是丈夫语气不善,指责楠带孩子的方式不对,楠已经厌恶极了丈夫这种毫无温情的说话方式,最后丈夫提出了离婚。但谈到分财产他又不干了,丈夫让楠自己离开,不带走孩子,钱也不要分,楠不同意。她觉得很委屈,远嫁他乡,3年生两个孩子,还落下了一身病,难道图他那区区十几万吗?

楠的处境并不是个案,是婚姻中最常见的,尤其是心智不够成熟的人,喜欢以制造一个更大的冲突来解决眼下的冲突。

别用离婚来解决问题。

楠和丈夫有个共同的特点,一有矛盾和冲突,便举起离婚这杆大旗,靠离婚的威胁来让不想离和不敢离的那一方屈服。原来是丈夫不想离,所以楠的恐吓频频生效;现在是楠不想离,所以轮到丈夫说这句话了。

他们喜欢这么做是因为有效果,一说离婚对方就闭嘴,一闹离婚对方便求饶,特别管用。但这副药长期服用后患无穷,因为矛盾从来都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只是被暂时压制下去了,等下次爆发时,会裹挟着更大的怨气和更复杂的前情往事。总有一天,他们发现,离婚不仅无法解决问题,相反,它成了一个需要他们去解决的问题。

很爱说离婚的人,都是最不想离婚的人。正是因为自己相信离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才会拿离婚来吓唬对方。而被吓住的人,未必是不敢离婚,可能只是觉得没必要离,或者还没到离婚的程度。

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具备离婚的实力——谁说只有结婚需要实力,离婚其实更需要。

楠,远嫁、3年生两个孩子,孩子正是最需要母亲陪伴的时候。丈夫做的是小生意,需要整日忙碌,他嘴硬说让楠一个人离开,不带走孩子,就是咬定楠舍不得孩子。如果真让他带两天孩子,还不愁坏他?这夫妻俩分开都是人单力孤,没有一个人有本事能把日子过得比现在更好,还是适合团队作战,抱团取暖。

婚姻中学会处理矛盾。

专家提出,他们的问题在于生孩子太早太快,结婚3年,磨合期还没过就一个接一个生,各种生活琐碎迎面而来,砸都砸懵了,不可能没有争吵和矛盾。再加上他们都不是善于处理矛盾的人,针尖对麦芒,小矛盾也能激化出大矛盾。下面给出几条经营婚姻的小技巧,可以试试。

第一,改掉喜欢说离婚的习惯。

“离婚”这个话不能轻易说,说多了会造成一种极大的心理暗示,双方会把离婚看成是一个可以被思考和接受的结果,对感情是一种致命的摧毁。

第二,学会不含敌意的拒绝。

如果伴侣喜欢处处争上风、指责别人,当他指责你时,最好的办法是不含敌意地拒绝。你要非常明确地表示出你的底线,比如不接受他的说法,但是态度要很温和,不是对抗式的。这种柔和的拒绝,是一种非常有力量的表达方式,既不会激起对方的敌意,同时又会影响对方改善自己的行为。

第三,只看行为不猜测动机。

当夫妻关系开始恶化时,很容易会恶意猜测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比如他无意中弄丢了你的一件东西,你会认为他是故意的,就想要让你难受。

幸福的夫妻则正好相反,他们更愿意把对方的错误看成是无意中的失误,更容易原谅对方。所以,一定要注意只看事实,不过分解读对方行为背后的动机,减少矛盾的产生。

第四,经济上最好要透明。

一对夫妻,如果钱不能合在一起,心就很难在一起。不一定要接管对方的钱,可以各管各的,但对彼此的收入要了解。同时,两人还要对家庭的经济支出有一个具体规划,每个月多少家用,房贷车贷怎么分配等,要协商好,按照规划来,免得每次要钱伤感情。

最后,给未婚朋友们一个建议:当婚后发现自己婚姻不够稳定时,一定要暂停要孩子的计划,等确定感情没问题了,婚姻巩固了,再要孩子。千万别把生孩子当成解决矛盾的一种途径,那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关系的恶化。而有了孩子的婚姻,离婚的难度会大很多倍。

73484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