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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问责处理情况通报
2021年06月28日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安委办对各县(市、区)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发现夏县、盐湖区、闻喜县、平陆县个别单位和个人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不严等问题,责成相关县(区)政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现将问责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给予夏县住建局综合股负责人韩慧玲政务警告处分,分管领导薛建辉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
2.给予盐湖区应急管理局武伟红、韩帅、张汗青3名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监管一股负责人廉智钧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分管领导马刚印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
3.给予闻喜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陈国瑞政务警告处分、分管领导常俊祥诫勉谈话;闻喜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李启俊政务警告处分、分管领导樊家宏诫勉谈话。
4.给予平陆县住建局质安股负责人车永锋诫勉谈话、分管领导赵学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平陆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戴书俊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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