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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问责处理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安委办对各县(市、区)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发现河津市、临猗县、运城开发区个别单位和个人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不严等问题,责成相关县(市、区)政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现将问责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给予河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办负责人李红文诫勉谈话、分管领导赵伟鹏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检查。
2、给予临猗县交通运输局当日值班人员李长念诫勉谈话、二级主任科员郭晓霞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检查;给予临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负责人谢小峰诫勉谈话、二级主任科员梁家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翟凯进行约谈并责令写出检查。
3、给予运城开发区建设事业部片区责任人张杨虎诫勉谈话、分管副部长闫宏杰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检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党100周年盛典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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