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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提升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按照晋农办科发〔2021〕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只针对粮食生产种植,在全市范围内的农业企业示范基地、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等规模以上基地内遴选。
2、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市范围内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生产管理规范。
(二)社会化服务组织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且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关键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资质;
2.能够为所服务的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全托管或者半托管服务组织;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服从农业农村局的监管。
三、申报材料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1.填写《永济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2.基地建设方案,包含基地建设及观摩、培训情况,辐射带动户数(含脱贫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基地建设预算等;
3.申报基地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半年的对公账户流水一份;
4.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技术对接及指导等活动,相应支撑材料;
6.申报基地及单位实施相关项目的资料及获奖授奖情况。
(二)社会化服务组织
1.填写《永济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2.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计划,包括本服务组织所从事的产业,及在产业发展中的服务情况,服务户数(含脱贫户),取得实效,服务投入经费等;
3.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半年的对公账户流水一份;
4.申报组织的技术服务相关资料,包含技术团队建设情况、服务区域及流程、与科研院所合作情况等;
5.申报单位实施相关项目的资料及获奖授奖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7日--7月12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地址:永济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联系电话:0359-8085530
附件:
1.永济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1.永济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2).docx
2.永济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2.永济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2).docx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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