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客运代理费:≤客运运费的8%; 车辆安全服务费:0.5元/辆·次(可上下浮动10%)。 | 暂继续按晋交运字〔2002〕294号执行、晋发改服价发〔2017〕608号 |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退票费:0.5元-票面金额的20%计收; 旅客站务费:0.5元-1元/票次。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永济北站前广场停车场:
1.进入停车场东区的车辆,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车2元;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加收2元,连续停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24小时内(含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2.出租车进入停车场西区(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区),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车1元,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加收1元;进入停车场东区,按上述第1条的标准执行,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
3.公交车按包年收取,每年每车最高不超过1800元。 | 永政发改[2020]53号 |
人民剧院地下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车1元;
超过1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天(24小时)最高不超过20元。 | 永政发改[2021]30号 |
人民医院配套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车2元;
超过1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每天(24小时)最高不超过10元。 | 永政发改[2021]29号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 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常住人口:5元/户·月; 暂住人口:5元/户·月。 | 永政办发[2011]89号 |
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驻运部队:0.3元/㎡·月;
宾馆、酒店、招待所、旅社办公室、商业门店、商场、超市、美容美发(不含餐厅、操作间):1元/㎡·月;
桑拿、洗浴、歌舞厅、酒吧、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不含餐厅、操作间):1.2元/㎡·月;
饭店、各类餐厅、操作间:2元/㎡·月;
农贸市场:1.5元/个·天;流动摊位:2元/个·天;
客运车辆:2元/座·月;出租车:15元/辆·月;
锅炉(使用期间):250元/0.5吨/月;
茶炉(使用期间):150元/0.5吨/月;
洗车场:200元/机·月;
建筑垃圾:30元/吨(自行清理20元/吨)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地施工期间:1.5元/㎡(居民自建房:0.5元/㎡)
凡委托环卫部门抽、淘、清粪便及化粪池:50—70元/吨;
公测(含手纸):水冲式0.5元/人/次;旱式0.3元/人/次。 |
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按0.2元/平米/月收取(不含餐厅、操作间);
2.宾馆、酒店、招待所按床位数5.00元/床位/月收取(不含餐厅、操作间);
3.商业门店、商场、超市、美容美发按0.5元/平米/月收取;
4.饭店、各类餐厅、操作间按1元/平米/月收取;
5.农贸市场、流动摊位按1元/米/天收取;
6.洗车场按100元/机/月收取;
7.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按5元/户/月收取(不含行政村)。 | 永政发改[2020]48号 |
| 三、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 骨灰寄存费 | 75元/人·年 | 永政发改[2020]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