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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县级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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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9 02:11: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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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所有县级和医改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都要取消 15%的药品加成,我省会努力将药品价格降低到周边省份平均水平以下。
  今年,我省全力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医改试点范围由原来的太原、运城2个市扩大到4至5个市。同时,重点围绕破除以药补医,推动省直医院与太原市医院的联动,实现区域整体推进。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都要取消15%的药品加成,对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推进医药改革,挤压药价水分,大幅降低虚高药价,合理控制药品的价格;推进医保改革,通过医保支付杠杆调节作用,控制医院、医生不合理用药和诊疗行为。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慢性病患者在基层能用到常用、有效的药品,保证下转患者用药的衔接。努力将药品价格降低到周边省份平均水平以下。保证低价药、妇儿专利药、急抢救药和临床用量小等暂未列入集中招标药品的供应,在确保价格合理的同时,努力做到量价挂钩、同城同价。保障偏远地区基层药品特别是低价药品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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