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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干部曹玮说:
小区居民楼道区域,有的称为电梯前室,有的称为过道。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消防通道,但属于人员应急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故,居民需要从家里经过这个区域向外撤离,所以此区域要时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运城市政协委员朱建中认为:
楼道堆放杂物,是居民长期以来养成的生活习惯造成的,图自己方便,没有考虑到别的居民。这种行为也反映了一个居民的文明素养,堆的是杂物,堵的是文明。
黄金水岸小区居民董女士说:
她和家人从不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小区物业不允许,咱是听话的居民,有杂物该扔扔、该卖卖,不在楼道堆。现在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咱更要做文明市民,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山西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杰说:
根据《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应当维护社区和谐,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不占用公用设施,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私搭乱建。
在楼道里堆放杂物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对自己和他人都是隐患,确保环境畅通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在此提醒市民,楼道内堆放杂物,影响业主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起火灾,如有杂物,请随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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