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信件标题:佘吉珍请求县长帮助
信件内容:
佘吉珍请新绛县县长、北张镇不是扶贫、扶的是权势、家族,佘吉珍男到女方落户五十年、少亲无权无势、离婚二十多年、离婚时一子一女,无养育能力,经法律归女方养育,无任何财产。2014年被恶霸持强欺弱、维权被陷害坐牢、出狱上无片瓦下无立足之地。冤屈不让告状、只有衣服遮体,住出租屋无家、一无所有贫穷如洗、残疾无劳动生活能力,请帮助救济。
新绛县人民政府有关信件回复:
1、春节前,镇政府给您提供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和1300元慰问金。3月8日,给您救助一床被子、800元救助金。4月9日,镇党委书记给你送去300元的房租、500元的生活费。6月份您在临汾住院期间,镇人大主席给你送去1000元救助金。村委主任给你送去600元房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送去水果、蛋、奶等生活用品。
2、针对佘吉珍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参保需补缴6年费用共计1200元,补缴完毕次月起,每月可领取141元,鉴于您家特殊情况,镇政府于3月15日为佘吉珍代缴1200元养老保险金,目前正常领取。
3、针对您跟佘吉珍、腿脚不方便,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协同您们前往医院拍片子、抓药进行治疗。
4、针对您提出的办理低保问题,经镇政府与民政部门积极沟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申请临时救助一事,经与民政部门联系,需要提供如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信用社卡复印件、造成困难证明。在您本人填写个人申请并提供全上述资料后, 由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救助。
北张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4日
来源:新绛县人民政府网
你怎么看?欢迎关注、收藏,点赞,转发和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