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数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运城发布
›
问运城
›
“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到另一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是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到另一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586
0
社区1号
Lv.9
发表于 2021-8-16 11:18:3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到另一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授、兼职律师 潘家永:
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虽未消灭,但不能以此来否定另一劳动关系的形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据此,
对于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到另一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的,视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有关劳动待遇。
本案中,你内退后进入某物业公司工作,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从其安排,显然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支付加班费等规定。你可以就此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下岗
,
内退
,
另一单位
,
有偿劳动
,
劳动关系
回复
点评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相关帖子
•
对中国逞强的政客下岗,其实是一件好事儿
•
一人下岗,三代人受苦,下岗工人刻骨铭心的痛!
•
咨询: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吗?
•
河南酒驾:你让他下车,他让你下岗
•
下岗工人——世纪之交的代价
•
供销大楼下岗人的难
•
朱海斌:探索实行接诉即办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
运城市人社局突出问题导向,夯实民生底线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社区1号
Lv.9 管理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267322
+ 关注
发消息
浏览过的版块
运城人
运城快报
河东文学
讲运城读运城
商家日常
百科进阶
玩转运城
洞见运城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成功案例
常见问题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公众号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