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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对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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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8 11:54: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为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和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县校合作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情况进行摸底申报登记,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申请补助材料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就业人员花名册、吸纳人员半年以上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证明等材料。

二、 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凡2016年6月后毕业已自主创业且稳定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租房协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场地照片进行申报登记,可享受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的场地租赁补贴。

三、 登记地点:县人社局310房间。

四、 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十月三十日。

五、 咨询电话:15934467778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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