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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网购的集成灶(燃气器具)天然气公司不给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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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5 19:23: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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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详情:

网购的集成灶天然气公司以住建局没有备案不给接气,买的时间又长无法退货导致生活已造成困难,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切回应:

《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管道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目录》公布有效期内的品牌和规格选择与本地燃气气源相适配、且在当地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

第三十二条明确要求“燃气器具的安装单位对未列入销售目录的燃气器具应当拒绝安装”。 用户异地购置且符合我省的目录产品,可自行向本产品品牌委托的安装公司提出安装申请,受委托的安装公司无任何理由拒绝安装,管道燃气企业凭安装公司出具的安装合格证予以通气。

对于非合法安装企业安装的燃器具,管道燃气公司有权拒绝验收和通气。该用户燃气灶具没有进行合法备案,需用户自行更换备案过的燃气灶具后,工作人员方能予以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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