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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区建于2008年,是否可以按旧房改造项目予以改造,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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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8 11:18: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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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

我叫丁尾玲,家住城内老二中小区二号楼二单元四楼东户,因小区建于2008年,至今13年了,由于当时条件有限,小区顶端建造为水泥石子处理,现已全部风化,致使上住户几乎全部漏雨,恳请领导给予安排是否按旧房改造项目予以改造,或以其它什么方式给予解决。

新绛县房产中心关切答复:

接到43279号转送单后,房产中心高度重视,业主要求将老二中单元楼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诉求,经查阅老二中单元楼相关资料,老二中单元楼是2005年建成的,根据国家规定,老旧小区改造是针对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

业主反映小区物业问题,请该业主向所在社区提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小区物业服务具体事项,大家共同努力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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