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非法捕捞白条3.5公斤,向黄河禁渔区放流鱼苗2000余元

645 0
发表于 2021-10-28 08:43:1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2021年10月21日,垣曲县人民法院在垣曲县古城镇文化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名员额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6月13日,被告人张某、赵某在黄河禁渔期间,来到垣曲县古城镇黄河湿地游览区附近河流禁渔区,在渔船上使用电瓶、逆变器和渔摇等工具进行违法电鱼作业,共捕捞白条、鲫鱼、武昌鱼等3.5公斤左右。

此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法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履行向黄河捕捞水域放流价值2000余元鱼苗的生态修复义务。

黄河小浪底库区的核心区域位于垣曲县,库区周边的居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群众在库区内捕鱼的情况非常普遍。

“此次在黄河小浪底库区岸边进行巡回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为守护生态垣曲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垣曲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81805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