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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区工作者人数如何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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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11:33: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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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区工作者人数如何配备?

运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为您解答:

社区工作者人数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按照岗位设置合理、服务高效的原则,实行“4+N”的配备模式:

即每个社区配备 1 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1 名专职副书记;

2 名居委会专职副主任;

同时按每 300 户左右配备 1 名工作者;

社区工作人员不超过12人,可依据规模大小、人口数量、管理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

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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