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回复

问: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603 0
发表于 2021-11-6 18:01: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开启数字生活。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
问: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2021-2023 年)实施方案为您解答:

建立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1.街道(乡镇、县级社区专管机构)要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

2.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

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

车位车库使用情况、

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

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

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


3.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收取费用;

4.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指导单位:运城市住建局、运城市发展改革委、运城市民政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
82471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