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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19时,盐湖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的安排部署,在解州镇辖区闫村桥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19时53分,一辆车牌号为晋M8SXXX的蓝色比亚迪轿车进入民警视线。在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司机李某浑身酒气,核查手续时,也提供不出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民警将其带回中队。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民警发现,李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民警发现,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毫克,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民警得知李某因为当天科目三刚考过,心里高兴,便约上朋友一起喝酒庆祝,喝到尽兴之时,便驾驶机动车上路了。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饮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葛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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