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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建筑施工工地:
根据新绛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启动空气质量应急管控的通知》(新气治办发〔2021〕8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11月13日12时起采取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等级应急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措施
1、强化施工工地管控,全面清理未登记注册或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城市建成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全部停工,施工机械停工,机动车停止运输。
2、环卫部门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70%且气温高温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作业扬尘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7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禁燃烧树叶、垃圾、秸秆等行为,发现火点第一时间扑灭。
二、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和工地网格化监管责任人要认真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监察队加大巡察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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