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土的芳香_雪城
我总是对某些职业心存敬意,比如马路交警、银行收银员、车床工人、纺织工等,主要是他们在岗位的时候要坚守在那里,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做着反反复复不能随意发挥的事情。我总觉得,他们能坚持下来,并一直坚持下去,有些甚至到退休前还从事着同一种工作,真是太不容易了。还有,就是对记者这个职业我也很崇敬,他们整天跑东跑西,采访、约谈、记录,还要把收集到的内容及时地整理出来发送出去,先不说敬业精神,单就体力而言也够人受的。
张景录原先做的是电视记者这一行,他背着摄像机在会场上、在田间地头、在厂矿企业、在学校、在马路边采访,我们有什么活动也叫上他,他老是背着那个大家伙,在我们队伍的前后左右倒着走、侧着走、小跑、慢跑、快跑,却不声不响。
我说:“那家伙很沉吧。”
他说:“不沉,习惯了。”
习惯了的事做久了似乎就变成了自然现象,这是旁观者的看法,至于当事人是怎么想的,怎么认为的,别人是不知道的,只有当事者自己最清楚。所以,以后若有景录随行采访,我再也不问他那东西沉不沉。
但我知道,那个老式的摄像机是很沉的。
2
每个人,除了干自己职业方面的事外,还会有别的爱好。有人喜欢听歌,有人爱运动,还有人喜欢下棋。
景录的爱好是文学写作。有这个爱好的人,别人一般是看不出来的,它不像在运动场上踢球、在棋盘前下棋、在广场上跳舞、在别人一下子就能辨识的地方做喜欢的事,让别人一下子就知道那是个有什么爱好的人,而爱好文学的人大多喜静,甚至喜欢独处。而写作的过程更是别人很难看到的。
景录说,很早以前他就觉得文字是个奇妙无比的东西,他说,在写作的过程里、在把弄文字的时候,就像做着一场美妙的梦,那奇妙的感觉时常让他梦醒无语又时常醒后续梦,真是欲罢不能。文学可以说是景录的梦。
景录很早就开始了文学写作,是高中毕业的时候还是在部队当兵的时候,他记不准了。他写过小说、散文,还写诗。虽然去过很多地方,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但他写作的笔触始终没有离开过农村和农村生活,他笔下的人物大多也是农民。他描写农村生活的散文诗,带着泥土的清香:纯真、馥郁。
《六月的麦地》他这样写道:
六月,金黄的精灵在原野上翻滚,正像挥镰的老父亲诉说着一种谢意。而慷慨的黄土地,没有因为镰刀的豪夺而抱怨。却像老父亲沉默敦厚的性格。恬静地让季节褪去厚重的金妆。快乐地摘取丰硕的籽粒。
他的《凤凰岭春歌》满溢着欢快的节奏,传递了春天欣欣向荣的气息:
杨柳依依,春风荡漾。耍弄鞭儿的男人,唱一曲欢快的山歌,引来了一群赶集的婆姨。黄土高坡的婆姨啊,不再那么含羞,也合着山歌唱上几句酸圪溜溜的风流歌。
景录的小说写的不是很多,且都不长。特别是当记者那些年,他力图回避虚构文学对工作的影响,自觉地履行记者的职责道德,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到记事、纪实上面去了。《秀姑》是他早期的小说,也是他自己觉得还可以拿出手的作品,这个短篇不到三千字,从这个短篇里可以看出景录对农村生活的反思,作品中包含着对农村妇女遭遇的同情和对落后思想的批驳,表达了他当时的心态,他热爱这片黄土地但又痛恨陈旧的观念对农民的影响。
《魁星楼》是他最近刚刚完成的小说,这是他迄今为止写得最长的一篇小说,长度超过《秀姑》的三倍,接近一万字。不是说作品长了就好,也不是说作品长度决定作品的份量,但从这篇小说里,可以看出景录这些年文学的积淀,起码从叙述能力上讲,景录把握了写故事、写人物的技巧。如果说《秀姑》还带着景录早期创作时以诗意的简约勾画小说情节的话,那么《魁星楼》的写作就铺张的多了,这个变化是可喜的。
《难忘那年高考》是景录散文创作里很有代表性的一篇。记事与述说将自己的一段人生经历写得平实又充满怀念。他的其它散文基本上都保持着恬淡、不枝不蔓的风格,有什么写什么,是什么写什么,将事理都融解在叙述与述说之中。
3
景录在当记者的年月里写了大量的人物报道和纪实专题。那些变成画面的电视节目并没有留下多少文字记载他那段生活。他保留下来的也只有《天职》《拓荒者之歌》等。这些文字,记述的是别人的事迹,讲述的是他人的经历,这些文字之所以被保留了下来,他认为其中的文学成分相较于其它要浓厚一些,他是用心用情去写的。其实,景录采编过许多电视人物专题片,其中的文学色彩并不一定少,但因为各种原因,他没有留存文字脚本,那些文字都闪存在电视画面里随风飘远了,他生活的足迹、创作的印痕也都留在电波里,无处寻觅了。说起来是有些遗憾,再想找回当时的激情与情感重新写,已经不可能还原当时了。
不过,恰恰是那段岁月,又开启了他另一个写作的途径,得益于记者生涯,他练就了写电视纪录专题片文学脚本的技能,他创作的《大唐英雄薛仁贵》《从南天门到两河滩》,很是专业,一看就知道那笔法熟练,可谓驾轻就熟,既铺得开,又收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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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叙述里,读者大体上知道了景录的文学创作和他走过的文学之路。农村、农民始终是他关注的对象,在他的视野里,无论是在跑东跑西到处采访的时候,还是在各行各业跟踪报道的时候,他的心始终牵系着农民和他生活的那片土地。
景录最早将自己的这本文集起名《山乡村儿》,后来听了别人的建议改成了《红蓼滩记事》,再后来,他又想用别的名字,换来换去,他还是觉得《山乡村儿》更符合自己的心意。
由此,我更加觉得景录对农村是有着深深爱意的。他说:我从小就在白虎岗下跑,家乡的七沟八岭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风景了。人常说:老馍老饭养人,乡音乡情育人。对于景录来说,家乡的山山水水就是他梦里萦绕不断的景象,今天梦到这条沟,明天梦到那面坡,他离不开生他养他的那片热土,离不开。
我最近在看《人及其表象》,荣格在这本书里对潜意识做了深刻的分析,他说:“梦是探究人的象征能力的最为常见、最易为人理解、最易于接近的源泉。”梦是意识的潜型形态。还原梦境,于专业人士来说是职业需要,但于芸芸众生而言,那不过是人的一种常态,但这微妙的所谓常态,却是一般人说不清道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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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录也许就是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天南海北,他牵系的永远是自己的家乡。
热爱自己之热爱,是执着也是人生的支撑。
景录热爱文学,尤其是现在,只要是有关文学的活动,他都乐意参加、积极参加。他从不抱怨文学没有回馈他什么:他不靠文学吃饭、不靠文学生存、不取文学的赏银,但就是喜欢文学,喜欢文字魅力无穷给予他的吸引。我不知道他这样的人还有多少,但这样的人生,也是够纯粹的。
天空有飞鸟,翱翔云际间。
我希望他的文集《山乡村儿》能带给你认识生活、认识人生的另一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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