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实施办法
盐湖区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实施办法为继续做好我区下半年促消费工作,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者购买力。盐湖区将发放2024年下半年汽车消费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遇见运城享购盐湖”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5日---10月25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消费者申请核补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资金,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
三、资金投入
200万元。
四、核补对象
(一)参加商户
盐湖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对月度已提报入限申请资料及达到入限条件,但需2024年统一入限的企业,纳入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活动。具体名单由盐湖区商务局结合实际审定和动态更新调整。
(二)参与对象
从盐湖区汽车消费补贴促消费活动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购买车辆需在盐湖区办理车辆上户登记。
五、补贴额度
消费者根据购车发票金额补贴2000-5000元,分为三档,第一档: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2000元/辆;第二档:发票金额为10-20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辆;第三档:发票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
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数量以消费者提交申请先后顺序为准,直至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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